何處是娘的家?

2008050122:05


 

 

    05.01勞動節,許多人放假的日子。

    我是個「家管」,心裡掂 著,今天就別管家事,也學著過勞動節。再想,今天是母親「遷徙」到二哥家的日子,我可以「回娘家」去看母親。但心中另有個疑問,「娘家」該如何定義?是娘所擁有(主導)的家?還是娘所在的家?如果是前者,那我已經沒有真正的娘家,因為娘已經像「候鳥」,在大哥和二哥家遷徙,比較累的是,候鳥一年一遷,母親一月一遷。

    爭取獨居若干年當中,母親先是居住在我的豆腐居,後來住在二哥買的房子,雖然所有權狀都不屬於她,但她很滿足,因為她有主導權,她可以大方接待任何人,而不必怕干擾到別人。這一切都在去年12.23跌一跤而結束。

    我們覺得最理想的方式是母親仍舊獨居,但找個外傭照顧起居。若果母親能得到她應分得的財產,這種方式絕對可行,甚至買房子、請外傭的錢都可由自己負擔。只是財產沒有進她的口袋,而她對兒女的錢又「一文不取」,所以她沒有條件這樣過日子。思想傳統的她知道,選擇與兒子居住是唯一的途徑,不管心裡願不願意!

    我不能說兩個哥哥不孝順,他們把奉養母親當成天職,所以不必問母親的意願,兄弟商量好就形成新的模式。母親那一輩的人普遍認為和兒子住才正確,和女兒住會被人用有色眼光看待,沒面子,老來無兒可靠才會去靠女兒(一來也因為沒將財產分給女兒,不好意思靠女兒)。因此,常見的現象是:婆媳相處不愉快,母親老把委屈向女兒說,有的女兒勸母親忍忍,在婆媳間扮演潤滑劑的角色;有的女兒加入戰局,搞得全家雞犬不寧。

    親情、友情、愛情都是人間美好的感情,值得珍惜與歌頌,但是在某些利害關頭,都會衍生可怕的衝突,醜陋的一面其實總是等待時機顯影。

    我儘量往好處想,母親可以和不同的兒孫享天倫之樂,不要去想她在某家老吃這個,在某家又老吃不到那個,也不要想她沒有主導權了,我們去總得考慮時機,如何才不會干擾到別人。

    母親認命了,不再多說什麼,很難聽到她真正的欲求;也許她算是幸運的,兩個兒子家只有半個鐘頭車程。朋友的鄰居才誇張,兒子分居台美兩地,那個母親每三個月飛來飛去,後來美國的兒子在台灣買了房子才停止。有的老夫妻都在,但因為身體都不大好,一個兒子照顧不來,只好分兩家住,兩老難得見上一面。有的被當皮球踢來踢去,有的根本被遺棄…,唉,奮鬥一生,老來只能任人擺佈!

    更有甚者,許多把孩子栽培得太好的人,孩子遠居國外,生活起居都要靠自己,小病自己上醫院,大病時兒女珊珊歸來,死時也許沒見上最後一面。兒女普遍少的我們這一代,自求多福吧!